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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强东如何用“AB股”,控制整个京东?

在京东创立的时候,刘强东就考虑到了京东做大后,自己的股权不断稀释,然后话语权旁落的状况,从而设立了 AB 股的双重股权制度。
 
简单来讲,按照京东的 AB 股规则,刘强东所持股票属于 B 类普通股,其 1 股拥有 20 票的投票权(一般美国上市公司的 AB 股投票权比例是 1:10 ),而除刘强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票属于 A 类普通股,其 1 股只有 1 票的投票权。所以,虽然刘强东此番成为了京东的第二大股东,但是他仍然拥有超过 80% 的投票权,这也是为什么说京东仍是一家刘强东说了算的公司。
 
至于为什么要设置这么一个 AB 股权呢?说起来前人的教训可不少,最著名的可能是乔布斯,1985 年,乔布斯就被苹果表决,罢免了在公司的职务,几乎等同于被逐出了苹果,这次波折经历的原因,就是乔布斯在苹果内部没有足够的投票权,因为苹果一直没有 AB 股的双重股权制度。
 
京东双重股权制度的设计,到 1 股顶 20 票投票权的比例,无不说明了刘强东对公司控制权的渴望。至于把注压在了京东身上的腾讯,此时只拥有超 4% 的投票权。
 
双重股权结构的优缺点
 
► 优点:
 
(1)保证管理层/创始人的绝对控制权;
(2)保证管理层决策不会受到股东的干扰;
(3)防范恶意收购。
 
► 缺点:
 
(1)过于依赖某个人或某个家族;
(2)双重股权结构一般投资者会非常谨慎。
 
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,下期我会继续分享公司控制权案例---任正非与华为,欢迎大家收听。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2017-08-18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